关于成立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均安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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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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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简称“创文”)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全面完成“创文”涉及我镇的各项任务,现根据市、区要求,成立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均安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 福 荣(镇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马 智 荣(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冯 炳 全(镇委副书记) 黎 志 强(镇委委员、副镇长、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局长) 欧阳永业(镇委委员、监察审计办公室主任) 蔡 卫 兵(镇委委员、党委办公室主任、财政局局长) 伍 时 骏(镇委委员、宣传文体办公室主任、教育局局长) 黄 永 生(镇委委员、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局长) 冯 彭 根(镇委委员、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均安分局局长) 何 碧 耀(镇委委员、均安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 松(党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欧阳信祥(监察审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李 兆 初(组织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何 尚 潜(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冯 峰 展(经济促进局常务副局长) 李 顺 林(社会工作局常务副局长) 陈 锦 桥(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欧阳会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 卢 厚 良(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常务副局长) 蔡 汉 华(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常务副局长) 黎 鸣(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张 其 汉(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均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张 焕 东(宣传文体办公室副主任) 冯 永 业(教育局副局长) 何 兆 伦(镇总工会副主席) 黄 惠 京(镇团委副书记) 黄 润 群(镇妇联副主席) 邹 东 强(均安派出所副所长) 戴 伟 敏(均安交警中队队长) 冯 永 章(均安广播电视站站长) 欧阳驰远(仓门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黄 景 全(沙头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冯 仲 基(天湖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陈 家 添(太平村党总支部书记) 李 伯 胜(南浦村党总支部书记) 何 仲 生(星槎村党总支部书记) 吴 邓 家(沙浦村党委书记) 陈 光 照(鹤峰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欧阳效宏(三华社区党委书记) 欧阳效棠(新华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欧阳广均(天连村党总支部书记) 陈 国 开(南沙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陈 子 津(均安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辖6个专责工作小组,分别为:城区管理组(组长:黄永生)、社会治安组(组长:何碧耀)、交通秩序组(组长:戴伟敏)、窗口服务组(组长:冯彭根)、市民教育与宣传组(组长:伍时骏)、督导组(组长:欧阳永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建办”),设在宣传文体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伍时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松、张焕东同志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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