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法官律师沟通交流座谈会
我区召开法官律师沟通交流座谈会
8月25日,区法院召开“法官与律师沟通交流”座谈会,我局组织全区律师代表、律管部门人员参加。座谈会上,大家就如何规范和理顺律师与法官的关系,健康发展律师与法官的交往,进行了积极和广泛的探讨,在法官和律师要互信和互敬等许多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法官代表在座谈会上表示,法官与律师虽然身份、职能不同,但同为法律人,同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共同承担实现社会公平、和谐的重任,两者要在坚持相互独立、相互尊重、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相互学习的原则下,加强互动沟通,建立稳定、畅通、有效的交流平台,做到“工作上多沟通,私底下慎交往”。
律师代表认为,律师和法官,最重要的是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工作中要相互协作,相互学习,互相尊重劳动成果,希望法官在裁判文书中写明代理人代理意见及采纳或者不采纳的理由,这既加强了判中释明,同时也是对律师劳动成果的尊重。
我局代表发言表示,这次座谈会,充分体现了区法院对律师工作的支持。司法局作为律师业的监督管理部门,今后一定要在监督、管理和服务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我区律师执业,加大律师与法官沟通协调力度,建立稳定、畅通、有效的交流平台。健全相应制度、规则与程序,理顺、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正当交往,相互尊重、相互协作、相互制约,共同维护三水司法的纯洁性,共同创造三水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