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西南街道沙头片区排水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拟批准《三水区西南街道沙头片区排水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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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三水区西南街道沙头片区排水改造工程项目 | 佛山市三水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沙头片区 | 河南迈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总投资35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2.57万元。项目为排水改造工程,在永丰路现状排水箱涵最低点处开始新建161米3000×2500排水箱涵,并拆除现状1300×2000的箱涵202米,随后转入沙头一路一直往西新建409米DN2200排水管,并拆除现状DN800的排水管道209米,顶管穿过沙头公园,汇入涌边出水井,在井中设置电动闸门,最后排入西南涌中,另一方面于永丰路末端原排水箱涵处设置闸门,保留原排水通道。 | 1、项目在动工前,要制定相应的防治污染、防止扰民的措施,并在施工中加以落实。项目须设置场地封闭围挡,加强对场地的洒水抑尘措施;制定好余泥、建筑材料的道路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运输余泥、建筑材料的车辆必须要密封,以防洒漏,进出工地的车辆必须进行清洗,施工机械设备须使用清洁能源(柴油按《普通柴油》(GB252-2015)标准执行),施工期扬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要求,施工机械废气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的第三阶段要求,且不得排放黑烟。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驿岗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水、管基处理产生的泥浆水、管道冲洗等作业产生的施工废水与地表径流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及时恢复地面硬底化,减小水土流失。3、施工过程中,要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和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施工机械作业点尽量远离敏感点,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减少运输及施工过程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必须确保产生的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未经批准,在晚上22时至第二天早上6时、中午12时至14时不得进行施工。4、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土方、废石、渣土等建筑垃圾可回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其余须运至合法的受纳地点,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