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令第583号)第十五条;2.《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要求,我局对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http://gt.ss.gov.cn/)予以公示。本次审查意见的公示时间为:10日。企业名称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殷红梅,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3号鸿业豪庭二层东侧,同意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在公示期间,如申请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城乡建设科)咨询(电话:87727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