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区级示范社获扶持
2015年度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启动
明城镇一蔬菜温室一片绿油油。/佛山日报记者黎汉沿摄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高明区2015年度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现已展开,区农林渔业局昨日呼吁,凡符合条件又有意申报的合作社,请在本月31日前把相关材料送到该局综合开发科,若申报成功可享受相关扶持优惠。
本次区级示范社评选是高明区农林渔业局去年发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办法(试行)》之后的第二次。
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评定办法,评选将重点考察申报单位的运行管理、产业基础、市场经营、带动能力等6方面情况,并组织专家组对此进行逐项打分,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上者,将被列入区级示范社候选对象。候选对象经过公示无异议后,能获得区级示范社称号,并享受相关的扶持优惠。
区农林渔业局负责人表示,本次评选各镇、街道推荐的申报合作社数量原则上不予限制,凡符合申报认定标准的合作社都可以申报。他呼吁符合资格的企业,在区农林渔业局官网填妥申报材料后,带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在本月31日前到该局综合开发科申请即可,逾期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