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用新型材料研究与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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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2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用新型材料研究与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用新型材料研究与应用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天度路以西、仙峰路以南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公示版) | 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用新型材料研究与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用新型材料研究与应用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天度路以西、仙峰路以南。本项目年产补锂材料 100t/a,硅碳材料 100t/a,LFP 材料 40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本项目配建的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②本项目投料、粉碎、破碎、辊压、包装等工位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喷雾干燥塔采用布袋除尘+水喷淋除尘工艺,硅碳材料的搅拌釜、压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治理。本项目工业炉窑选择燃气或者电等清洁能源,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小,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烧结过程会产生的异味臭气浓度不高,且辊道窑、回转窑为全密闭的,并自带焚烧炉或除臭炉、水喷淋除臭塔处理后,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③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做好生产设备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一般工业固废回用于生产或外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21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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