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更合镇界村村民委员会新花经济社探冲等耕地发包项目招标公告
高明区更合镇界村村民委员会新花经济社探冲等耕地发包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GHNCZC2014039
高明区更合镇界村村委会新花经联社定于2015年1月22日上午10时30分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对界村村民委员会新花经济社探冲等耕地发包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取明标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和个人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位于探冲、早禾塘等的土地
2、资产规模:合共45亩
3、发包年限:20年
4、土地用途:上述土地目前属农用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主经营(经营种类由承办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地政府有关规定自行决定)。如果承包方需改变土地用途,事先必须经本社书面同意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5、交易底价:人民币1000元/年/亩
6、付款方式:共分七期(最后一期为2年)支付,三年为一期,每期在上期基础上递增2%,共递增6次。乙方与甲方签定租赁合同,在签约十五天内支付第一期三年租金,以后每期首年1月1日支付该期三年租金。
7、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和完成,乙方与甲方签定租赁合同,交付最后一年的租金作为合同保证金。在签约十五天内支付,在最后(第七期二年2033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每年每亩为中标价×1.126元。)作为2034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的租金结清。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9、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若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除赔偿对方损失(包括维权律师费、交通费、预期可得利益等)外,再按损失额的30%支付违约金。
10、正式书面承办合同需到高明区更合镇法律服务所办理见证(公证),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1、在租赁期内,乙方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作其它开发。乙方从事约定项目的经营不受甲方限制和干扰。
12、特别提醒事项:
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二、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参加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日至1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索取相关资料)
2、报名地点: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自然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凡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4)投标人/单位电话,联系方式。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月22日10时30分
2、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开标室(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西副楼一楼)
五、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2)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填写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1000元/年/亩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20(含20元);
(4)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9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5)当竞标人报价(填写报价表)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界村村委会新花经联社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4****4102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主楼1楼电梯房左侧。
联系人:麦***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