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区域环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 2018年 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区域环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区域环评概要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区域环评报告
背景:围绕贯彻落实***、广东省、佛山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的统一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高明区自2018年开始,实施“区域环评+清单式管理”环评审批改革,主要思路是以区域环评为基础,通过设定总量控制、环境准入等清单,实施豁免环评管理、降低环评文件等级、推行部分行业告知承诺制等改革措施,全面提高环评审批效能,实行并联审批和容缺受理,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环评服务管理水平,为实体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评价范围: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主要内容:依托现有佛山市产业发展保护区中对高明区的划定方案,通过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现有工业类型、企业数量、类型、分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摸排,梳理辖区内工业园、工业聚集区、村级工业园、零散工业发展现状、环境问题、环境整治提升内容等;对区域规划方案的污染源进行分析和预测,结合“三线一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相关规划、产业规划、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分析目前生态环境改善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优化调整建议,最终实现工业用地空间集中,形成符合新时期环保要求、具有长效发展动力的产业布局规划。
目标:在区域环评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要求,加强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全面提高环评审批效能。通过区域环评机制,掌握区域应重点保护的生态空间、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明晰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应急要求,有效提升高明区级各街镇的环境管理能力,防范区域环境风险;对于区域资源能源消耗量大、污染物排放量高的行业规划,通过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予以约束;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统一监测和评价,公开、共享区域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清单、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等信息,简化环评编制内容,降低区域内项目的建设成本,提升社会效益。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7-88988506
邮箱:gmhbgh@163.com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中山路8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交易广场1808、1809、1810室
(四)评价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研究相关区域资料、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初步现场勘查—筛选评价因子与环境敏感目标—公众参与公示—详细现场勘查—区域开发现状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区域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分析、预测与评价—区域环境保护措施论证—广泛公众参与、提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区域规划综合论证及调整建议—评价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公众调查表,并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区域环评报告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委托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
2020年6月12日
***:3明城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