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自然资明(听证)〔2020〕2号举行听证通知书
佛自然资明(听证)〔2020〕2号
举行听证通知书
钟琦:
根据你于2020年3月9日就撤销《私人建房用地申请书》的审批意见一事项提出的听证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及《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定于2020年3月30日9时30 分在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四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听证。请你接到本通知后准时出席。
听证主持人:贺运红
听证书记员:谢健华
听证记录员:陈伟杰
注意事项如下:
1、因当前为疫情防控时期,为有效控制疫情,本次听证会不公开举行,只限于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参加听证,且申请方参会总人数不得超2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在听证举行前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及权限。参加听证时应携带身份证明材料。
2、你(你单位)若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举行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延期。
3、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又未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听证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终止听证。
4、举行听证会前,本通知内容将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 3月18日
本机关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联系人:万向阳 联系电话: 0757-88660621
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留存;第二联交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