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树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登记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351号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树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登记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祥进路以东、大成路以南的佛山市高明区树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登记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树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登记
三、方案情况
佛山市高明区树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樵顺阳光经我局审批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地字第440***********7号)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字第440***********7号-建字第440***********9号),现建设单位申请变更登记,根据区民政局批复文件,将项目名称由“樵顺阳光”变更为“樵顺花苑”。
四、公示时间: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8日
五、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六、公示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620885
3.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