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上陈经济合作社土地鱼塘出租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上陈经济合作社土地、鱼塘出租
招标公告
(HCN2016—159)
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上陈经济合作社土地、鱼塘出租项目定于2016年12月25日下午14:0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上陈经济合作社标的物现场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村集体土地、鱼塘,分别为:1长江咀果园(原富兴果场)约50亩;
2下塱鱼塘40亩;3牛角岭鱼塘8亩;4村前塘鱼塘6亩;
2. 标的物所在位置: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上陈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3. 合同期限:1长江咀果园20年;2下塱鱼塘10年;3牛角岭鱼塘5年;4村前塘鱼塘5年;
4. 交易底价:1长江咀果园50000元/年;2下塱鱼塘1000元/亩/年;3牛角岭鱼塘1000元/亩/年;
4村前塘鱼塘2000元/年;
5.递增情况:每5年递增10%;
6.付款方式:先交租后使用(详见合同);
7. 投标保证金:1长江咀果园20000元;2下塱鱼塘10000元;3牛角岭鱼塘2000元;
4村前塘鱼塘1000元;
8. 履约保证金:1长江咀果园20000元;2下塱鱼塘10000元;3牛角岭鱼塘2000元;
4村前塘鱼塘1000元。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土地、鱼塘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对该片土地、鱼塘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3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土地、鱼塘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5日下午13时30分至14时00分;
2.集中地点: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上陈经济合作社祠堂;
3.需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16年12月25日下午14:0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上陈经济合作社祠堂集中,赴标的物现场开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上陈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钟先生137****1756
2016年12月15日
***:《果园承包合同》及《鱼塘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