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广东双兴不锈钢有限公司)批后公告
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广东双兴不锈钢有限公司)》,并于2014年7月2日取得了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批复文件(批文号为:佛国土规划复[2014]9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要求,我局现将该方案有关内容进行公告:
一、基本情况
“广东双兴不锈钢有限公司24万吨不锈钢装饰管、饮用水及工业管生产项目”选址于我区杨和镇,该项目符合佛山市、高明区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有利于杨和镇做大做强“广东省金属材料加工专业镇”,有利于促进我区“八大产业集群”之一的金属材料产业发展。项目选址地块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有部分用地(11.0265公顷)为有条件建设区,需要局部调整《高明区杨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二、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
调整前规划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2215.16公顷,调入区占用耕地7.82公顷,调出耕地2.51公顷,调整后的耕地保有量为2209.85公顷,减少了5.31公顷。拟通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由我区统一完成耕地整治、补充耕作,以实现耕地保有量的动态占补平衡。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方案调整前杨和镇基本农田为1771.00公顷,本次方案不涉及基本农田,故调整前后保持不变。
(3)建设用地控制规模
方案调整前杨和镇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为2442.49公顷,方案调入建设用地与调出建设用地规模相等,保证了建设用地规模总量平衡。
三、公告时间
公告期自即日起15日,即2014年7月18日至2014年8月3日。
四、公告方式和地点
1、在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2、在杨和镇政府及所涉村委会公示栏张贴公告。
***:高明区杨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广东双兴不锈钢有限公司)调整前、后图件。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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