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铂都汇广场总平面及1商业楼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739号
关于铂都汇广场总平面及1#商业楼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河江社区居民委员会河江居民小组申请对铂都汇广场总平面及1#商业楼单体方案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各单体调整方案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分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河江社区居民委员会河江居民小组
二、项目名称:铂都汇广场总平面及1#商业楼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以东、怡乐路以南
四、申报类型:方案调整
五、项目基本情况:
铂都汇广场项目总平面图已通过审核,1#商业楼单体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根据施工图深化需要,对方案作以下调整(详见各方案图纸):
1、总平面图:(1)2#楼由原来18层改成8层,首层改成停车库,建筑高度调整为34.7米。(2)取消原来4#地下室。(3)1#商业楼调整二层到四层、④轴~⑤轴位置轮廓。
2、1#商业楼:(1)调整二层到四层、④轴~⑤轴位置轮廓,首层到四层取消室内手扶梯,改成局部中庭中空,建筑面积及计容面积不变。(2)调整1#首层A轴~B轴局部使用功能,部分原为停车库调整为物业管理用房及开关房。
经审核,调整后的铂都汇广场总平面及1#商业楼单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1年11月2日至11月11日(10个自然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jsgh@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220162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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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附图.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