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科技中心5号楼创客公寓首二层商铺的物业使用权租赁竞投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委托,定于2021年7月27日上午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12号天富科技中心5号楼首层、二层商铺的物业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咨询和竞投。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2021057-0705;
(二)资产名称:天富科技中心5号楼创客公寓首、二层商铺;
(三)资产面积:计租面积为2372.08平方米,其中首层商铺物业计租面积为1100.99平方米,二层商铺物业计租面积为1271.09平方米;
(四)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12号天富科技中心5号楼首层、二层商铺;
(五)出租的起止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35年5月31日(从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为免租期);
(六)交易底价:年租金1067862.48元,其中:(1)首层租金:人民币48.50元/平方米/月(含税);(2)二层租金:人民币28.00元/平方米/月(含税)。
(七)租金递增情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内,租金每满三年在前一期的基础上递增10%;
(八)租金支付办法:出租方按月收取租金,根据先缴付租金后使用租赁物的原则,竞得人必须于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月租金,且竞得人须按出租方要求的方式(如支票、银行托收、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租金;
(九)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整;
(十)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以成交价计算的三个月租金和三个月管理费;
(十一)用电保证金:人民币40935.35元;
(十二)标的用途:商业、办公,竞得人在该物业经营的业务或项目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 ,但不得用作经营危化产品、物流仓库、汽车美容维修及休闲沐足、KTV等娱乐行业,不得住人。租赁物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且须征得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及领取相关证照。报名前,由竞投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投人承担;
(十三)竞价方式:明标;
(十四)增价幅度(各层租金):每次举牌递增不少于人民币0.1元/平方米/月(含税)。
二、其它情况说明:
1、租赁物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经营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不能以租赁物的规划、报建、权属证书等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条款。
2、竞得人不能在该物业内搭建阁楼,不能住人,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3、竞得人不能将该物业用作违法经营危险易燃易爆行业,不得经营娱乐行业,不得将租赁物业以交换使用、转租、分租、借用或者以承包、联营、共用、入股、合作、合伙等名义及其他任何形式供第三人使用,不得将租赁物业与第三方合租或提前退场,不得将租赁物业的承租权转让或担保,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没收竞得人履约保证金,收回租赁物业。
4、如因出租方或政府部门原因,租赁物需提升改造的,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竞得人无条件配合,除出租方无息退还竞得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外,双方解除合同,互不补偿。
5、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管理费按2.5元/月计算。竞得人已知悉出租方可能在租赁期间通过招标投标方式优选物管单位为园区广大租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竞得人表示理解并完全同意出租方依法选择优质物管单位。若2022年12月31日之后出租方对物管服务重新招标后执行新收费标准的,竞得人同意按出租方新的管理费标准执行,届时出租方需及时通知竞得人即可,通知方式为公告或专人送达均有效,双方无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电费及水费
(1)出租方负责将该物业的水、电源管线拉入各楼层指定位置,并设置总开关及计量装置,进入竞得人承租区内的水、电设施由竞得人自行负责铺设安装。
(2)每月月底出租方抄记竞得人电表、水表的实际用数并告知竞得人,用电单价按 供电部门电价标准计算,另出租方按当月电费的13%计收电量分摊;用水单价按供水部门水价标准(含污水处理费)计算,另出租方按当月水费的13%计收公共分摊;每月10日前竞得人须与该物业租金、管理费一并缴清上月水、电费,出租方收取后开具相应收款凭证给竞得人。如供水供电部门对收费标准作出调整的,出租方按照最新标准计收水电费及公摊,出租方与竞得人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竞得人的经营项目须征得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及领取相关证照。若竞得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未能领取相关经营证照或经营项目超出证照许可范围或未经出租方同意超出合同约定用途的,均视为竞得人违约。
8、竞得人因经营或使用该物业产生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若不按时办理相关证照或缴纳相关税费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竞得人承担一切责任。
9、租赁期间,竞得人须自行承担与租赁活动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施和设施配套费,建筑物的日常维修保养费、物业经营已知及未知税费等,各项申请申报手续由竞得人自理。若因竞得人原因欠缴上述税、费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一律由竞得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0、竞得人如需对该物业用电增容,该物业到电房的增容管线投入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竞得人必须保证用电增容的配电线路符合用电生产安全以及确保施工安全,由此产生的用电安全责任(包括导致出租方损失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实施用电增容行为前,必须与出租方协商及报备,未与出租方协商或未协商一致就擅自实施而造成的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11、租赁期间,该物业内部以及该物业的配套设备设施如水电、下水管道等的维修与保养由竞得人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该物业主结构若由于非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由出租方负责维修,否则,由竞得人承担。
12、租赁期间,竞得人需改变该物业主体结构的(如改建、扩建、加建等),必须经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
13、若由于政府需要征收该物业时,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如拆迁单位按拆迁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的,土地及建筑物补偿归出租方所有;竞得人投入装修和固定设施的拆迁补偿费归竞得人。
注:
1、欲了解标的物的其他情况,可向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2、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或不配合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一律不得进入(竞投人未佩戴口罩的,出租方将不予接收其递交的资料)。
3、鉴于防控期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须进行体温测量和核对资料等相关工作,请各单位准备充足的时间到交易现场。
三、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明标方式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一)如仅有一位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为竞得人。若该竞投人未能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期内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
(二)如有二位或以上合资格竞投人参与竞价,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若全体合资格竞投人均不到场,或到场后因竞投人不报价、全部报价均无效等原因造成不能确定竞得人的,则采用摇珠或抽签方式在全体合资格竞投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三)若无人报名或无合资格的竞投意向人,另行组织交易。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投。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3、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竞投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竞投人若为自然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报名:
(1)自然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加其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六、竞价文件售价: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竞投意向人可通过柜台存款、转账或网银转账方式存(汇)入以下账号,凭银行回单获取竞价文件。
①收款单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②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分行
③账 号:44 5028 0104 0002 333(此账号非保证金汇入账号)
④款项来源:2109
七、报名前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八、交易保证金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竞投人须知”),提交方式:转账。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账。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21年7月23日17时前(北京时间)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竞投人须知”,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竞投人必须把保存完好的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凭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于2021年7月27日09时30分00秒前(北京时间)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以作交款及退款凭证,逾期未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价。
(四)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全额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把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及出租方开具的交易保证金退款证明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核对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九、竞投环节
(一)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1年7月27日星期二09时15分00秒至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证明文件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恕不接受。
(二)竞价会议开始时间及地址:2021年7月2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四)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自然人只限本人参加。
(五)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六)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十、处罚机制
(一)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竞投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2、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3、竞价环节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本中心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伦先生
联 系 电 话:0757-81851689
出租方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麦先生
联 系 电 话:0757-81288988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