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605民初2479号原告罗富照诉被告恩平市新域成陶瓷有限公司朱北超侯永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开庭传票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朱北超、侯永彪:
本院受理原告罗富照诉被告恩平市新域成陶瓷有限公司、朱北超、侯永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605民初2479号案的变更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原由审判员陈宇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潘燕英、何应东组成合议庭,现变更为由审判员陈宇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潘燕英、陆伟锵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3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西樵人民法庭第3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