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派出所九江交通管理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招 标 公 告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九江派出所、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九江交通管理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九江派出所、九江交通管理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3年12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 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 招标编号:JJ-2013-065
2. 项目名称:九江派出所、九江交通管理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 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包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 | 预算(人民币) |
01 | 派出所保安管理服务 | 1年 | ¥160,000.00 |
02 | 交通管理所保安、清洁工管理服务 | 3年 | ¥576,000.00 |
注:
1)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一个包组或多个包组的内容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可中标一个或以上包组,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中标人须分别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 投标人必须具有物业管理叁级(含暂定级)或以上资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1.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提交的资料与投标时资料内容一致,否则有可能导致废标):
①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② 物业管理叁级(含暂定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③ 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有)及授权人的身份证。
2.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九江镇政府E座三楼(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电话:(0757)81867001
3.招标文件发售期:2013年12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每天(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4.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同时参与01包、02包投标则需要分别购买,投标时需注明所投包号)。
5.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桂平支行帐 号:4400***********04525
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存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请在现金存款单上注明项目编号:JJ-2013-065/包号 招标文件费。)投标人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可约定换取***。
四、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01月14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01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政府E座三楼301会议室
五、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七、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南海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hgp.com)和九江镇政务网(http://jiujiang.nanhai.gov.cn/jjzww/)。
八、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01包: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九江派出所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电 话:(0757)86559074
联 系 人:黄先生
02包: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九江交通管理所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电 话:(0757)81862385
联 系 人:冯先生
备案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政府E座三楼
电话:(0757)81867001
联系人:龙先生、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电 话:(0757) 86257577
传 真:(0757) 63862721
联 系 人:梁***、陈先生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