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关爱基金服务项目征集的通告
为积极回应社会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宣扬“爱己及人,助人乐己”理念,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思路,进一步引进、扶持NGO发展,拓展关爱服务领域,培育优秀关爱项目,鼓励更多公众为关爱事业添砖加瓦,“关爱桂城”建设督导委员会秘书处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桂城街道“关爱基金”资助项目。
一、项目申报原则
(一)必须具可操作性、针对性。申报的项目方案必须是结合南海区桂城街道的实际,针对服务对象的需求,具有可操作性,切实可行。
(二)必须具可持续性。在项目完成后,建立的机制和模式能够在未来工作中延续运作。
二、项目申报类型
(一)专业型
1、项目名称:618教你做公益
2、项目方向和内容
(1)项目方向:公益理念社会倡导服务
(2)项目内容:以关爱桂城创益中心618街区为基地,每月开展4场主题活动,通过公益达人分享、公益资源对接、关爱项目展示及公益行动,搭建让更多市民理解关爱、接触关爱、参与关爱的学习平台,更好地传播关爱理念,扩大“关爱桂城”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3、项目预算及周期
项目执行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拾玖万圆整(小写:¥190,000.00元),项目经费的拨付依照《桂城街道“关爱基金”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二)成长型
1、特殊群体服务
(1)项目名称:桂城星空家园计划
(2)项目方向和内容
项目方向:关爱自闭症儿童社会倡导服务
项目内容:搭建公众参与平台,以大型社会倡导活动及帮扶平台为核心,带动自闭症儿童成长中社会、企业三维度的作用发挥,进一步推动社会参与自闭症儿童服务体系。同时,通过促进公众参与关爱自闭症儿童主题活动,推动帮扶平台建设,优化社会资源链接,提升社会大众参与关爱自闭症儿童意识,激发群体主动性,改善自闭症儿童成长环境。
(3)项目预算及周期
项目执行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圆整(小写:¥100,000.00元),项目经费的拨付依照《桂城街道“关爱基金”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东约外来工子女服务
(1)项目名称:爱心学堂项目
(2)项目方向和内容
项目方向:外来工子女服务
项目内容:以东约爱心学堂为平台,在儿童个人成长、家庭支持、社会营造三方面促进儿童成长,拉动家庭对儿童的关注、社会环境的营造,促进社区儿童的发展和成长,从而增进了社区儿童的福利让孩子在关爱友好的城市里快乐健康地学习与成长。
(3)项目预算及周期
项目执行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圆整(小写:¥50,000.00元),项目经费的拨付依照《桂城街道“关爱基金”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3、社会创新项目
(1)项目名称:关爱桂城创益中心天台农场
(2)项目方向和内容
项目方向:青年少社会实践
项目内容:通过不同形式的动植物科普知识展示,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和定期开展的环保创意分享会,引导青少年通过不同途径了解环保、感受环保,提升环保意识。同时,通过实践及后续分享和总结,提升其社会实践能力。
(3)项目预算及周期
项目执行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圆整(小写:¥100,000.00元),项目经费的拨付依照《桂城街道“关爱基金”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4、社区参与及社区氛围营造
(1)项目名称:桂城夏北社区建设计划
(2)项目方向和内容
项目方向:社区建设
项目内容:通过有效运作由汇丰银行及“关爱基金”共同建设的夏北社区基金,透过孵化培育社区自治、解决社区公共事务、居民参与类的公益项目及少量符合项目目标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对项目进行宣传、统指导、监督、评估,开展调研、说明会、招标会、评审会、培训沙龙等工作,提升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社区自治意识,推动社区自治长效机制建立。
(3)项目预算及周期
项目执行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圆整(小写:¥50,000.00元),项目经费的拨付依照《桂城街道“关爱基金”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5、特殊儿童家长服务
(1)项目名称:自闭症儿童家长支持计划
(2)项目方向和内容
项目方向:自闭症儿童家长支持计划
项目内容:以桂城街道范围内的自闭症儿童照顾者为服务对象,搭建“家长+社工+特教老师”的团队服务模式,通过以不同形式的介入模式,提升自闭症儿童照顾者能力,促进自闭症儿童照顾者的自我改变,带动自闭症儿童照顾者群体互帮互助。同时,发动社会群体参与服务,进一步完善自闭症儿童照顾者社会支持网络的建设。
(3)项目预算及周期
项目执行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圆整(小写:¥100,000.00元),项目经费的拨付依照《桂城街道“关爱基金”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三、项目申报说明
(一)申报条件
1、具备民办非企或非盈利法人组织资格,包括覆盖桂城辖区内的社工服务机构、义工队伍、行业协会、公益社团、基金会、政府职能部门及社区居委会等;
2、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必备的人员基础和资源基础;
3、具有相关的社会工作服务经历和经验积累;
4、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资金筹措和统筹协调能力;
5、具有需求评估和调研能力,对项目的实施能适时总结、评析;
6、近三年内机构财务账目清晰、日常运作管理完善,有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验收标准
参照《桂城街道“关爱基金”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期中、期末评估。其中专业服务标准占70%,财务占30%,综合得分满分100分,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分—84分,合格:60—74分,不及格60分以下。实际运作中,服务内容可由双方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协商修改。
(三)项目申报
1、公告时间:2015年6月5日-6月12日。
2、受理时间:2015年6月8日-2015年6月12日每天8: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须准备申报材料一式5份及电子文档(电子邮箱:lover_gc2009@163.com),于6月12日前报“关爱桂城”建设督导委员会秘书处。
3、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平西路3号关爱桂城创益中心2楼“关爱桂城”建设督导委员会秘书处。
4、联系人:冼淑莲
5、联系电话:0757-86315831
四、项目评审
“关爱桂城”建设督导委员会秘书处对申报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受理后,将聘请专家组织项目评审会,对申报机构上报的项目进行项目答辩和集体评议,获总分最高的申报机构将项目执行资格。遇到得分相同的情况,采用评审专家现场投票表决方式确定名次。
五、项目审核确认
(一)项目经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关爱桂城”建设督导委员会秘书处报街道政府审定。
(二)项目申报获批准的项目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与“关爱桂城”建设督导委员会秘书处签订项目合同书,并根据合同约定下达项目资金。
六、监督管理
(一)“关爱桂城”建设督导委员会秘书处对项目所确定的绩效目标进行考察并监督实施,对资金安排项目的使用结果进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二)项目实施机构须对项目进行定期汇报,收集整理相关工作总结等。对不能按项目要求完成的机构,将追究其责任。
七、项目验收
获得资金扶持项目的社会服务机构,应在项目完成后(2016年5月前),向“关爱桂城”建设督导委员会秘书处提出验收申请,并组织项目验收。
联系电话:“关爱桂城”建设督导委员会秘书处:86315831
***2:申报机构基本情况表.doc
***3:申报机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一览表.doc
“关爱桂城”建设督导委员会秘书处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