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全面开展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金平区教育系统迅速行动,在全区全面启动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 区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专题活动的通知》,对防溺水教育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围绕“家校联动 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主题,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师生动员大会,悬挂一条安全警示横幅,组织开展防溺水教育主题班会,提升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家访活动,对家长开展防溺水教育,将监护人的责任告知到位,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尤其要加强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监护人的宣传与教育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家校通短信、微信等平台,落实专人,每周至少有一条防溺水安全提醒发送至家长,提醒家长加强周末、节假期间学生的安全监护,督促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学生在校外期间的监管;要求各校做到《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家长的一封信》和《金平区中小学幼儿园家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的签订率达到100%,确保将上述信件和承诺书发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做到人人皆知、应知尽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加大对校内及周边水域的排查力度,对校内存在溺水风险的隐患点,如水池、水坑、河流有危险的地方要加固安全设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并安排值班人员加强监控和巡视。突出二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教育对象:幼儿、小学生、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提前离校人员是重点教育对象。二是突出重点教育时段:要将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暑期来临前及结束前一周、暑假期间、9月初开学后第一周的周末等时段作为重点防范教育时段。
(百合小学举行防溺水教育签名活动) 明确“六不一会”要求,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下私自外出游泳或戏水;不擅自(未经家长许可)与同学结伴游泳或戏水;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或戏水;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或戏水;不到无人监管和有禁止游泳告示的江河、溪流、山塘、水库、不明水坑边玩耍戏水;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要惧怕逃离或者冒然下水施救,要采取呼救及报警等措施;会在下水游泳时使用救生衣、救生圈等自我防护措施,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芙蓉小学举行防溺水专题班会课) 落实好“四个必须”:必须在上午、下午放学最后一节课落实任课教师防溺水提醒责任;必须在学生每周末离校前进行一次再教育;必须在节假日放假前对家长监护责任进行一次再告知;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在暑假期间对学生进行一次再回访。同时,要求各校建立“两员两报”的信息沟通机制:班级层面设置学生安全信息员,学校层面设立安全管理员;班级学生信息员每周要向班主任汇报一次学生戏水情况,学校安全管理员要定期收集班级信息向学校领导汇报,切实将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抓紧抓实抓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