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樵镇岭西印染厂至樵东陶瓷厂段涌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西樵镇岭西印染厂至樵东陶瓷厂段涌整治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岭西村民委员会的西樵镇岭西印染厂至樵东陶瓷厂段涌整治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及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发改[2008]68号)精神,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岭西印染厂至樵东陶瓷厂段涌整治,新建制闸一座等。
2.2 计划工期:自2012年 11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1月,工期 6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发出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3 项目地点:位于西樵镇岭西村二拱地段内。
2.4 招标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 后审 的方式,满足以下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但只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全部资格审查条件,才有可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佛山市水务局核发并且年审合格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
(5)业绩要求:2009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施工合同时间为准)曾独立完成过1项(或以上)单项工程合同价30万(或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单位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镇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镇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6)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取得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人);
3.2 本项目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备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4 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
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4.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2 年10月25日~2012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代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资料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含电子版),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人户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收款人账号:4450***********56;③收款人开户行:农行南海海逸支行;④款项来源:西樵镇岭西印染厂至樵东陶瓷厂段涌整治工程招标文件费。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
时间:2012年10月 25日~2012年10月31日下午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2号窗口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827736 传真电话:0757-86827736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2年 11月 7 日 9时00分至2012年11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樵镇人民政府320会议室。
6.2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经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确认已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银行缴款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人员相关证件及施工业绩等原件备查。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nhcet.com)和西樵公众服务网(http://www.xiqiao.gov.cn)上发布。
8. 其他
8.1 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2为严肃查处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要求,发包人严格要求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常驻工地,每月不得少于22天。如中标人未能履行承诺派驻以上人员到工地,招标人将按相关规定上报,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处罚。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岭西村民委员会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岭西村
联 系 人:简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89896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0757-86319790
传 真:0757-86368680 联 系 人:区先生、曾先生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