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现场会议和《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二期)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试点运行的通知》(佛发改招〔2014〕7号)文件要求,禅城区列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试点单位。为做好试点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凡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市的要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备案资料,须统一使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备案监管。
(二)选择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作为试点,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审查备案、交易登记、投标报名、答疑、招(投)标文件制作到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备案等全流程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运行。
二、工作要求
(一)在一体化服务平台试运行期间,为保证稳妥推进工作,暂实行纸质备案和网上备案同步进行的方式运作。
(二)市、区监察部门将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对一体化服务平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招标人在招标项目交易文件提交备案时,须确保备案材料齐全。否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作退件处理。
(三)招标人对一体化服务平台系统操作熟练及系统运行成熟后,逐步推广至全程网上电子招标。
三、工作流程
工程建设招标项目一体化服务平台网上备案流程如下:
(注明:网上备案流程结束后,由招标人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进场交易申请,进入交易中心操作环节。)
四、其他事项
各招标人须督促招标代理机构及时使用一体化服务平台系统进行相关交易文件网上备案,确保交易项目顺利推进。
***:1.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监察局 佛山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
务平台(二期)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试点运行的通知
2.禅城区使用一体化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材料一览表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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