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大道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南庄分局拟批准《南庄大道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02月26日至03月03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南庄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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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南庄大道提升工程 | 佛山市禅城区景碧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 南庄大道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南庄大道起点位于石南大桥南庄段桥头,向西延伸,穿越禅西大道、佛开高速、佛山一环、紫洞南路,终点为龙湾大桥南庄桥头。本项目改造道路长约10400米。项目规划红线宽34m,设计速度60km/h,全线采用Ⅱ类道路(主干路)标准,6车道.改造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钢结构及装饰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污水工程、给排水工程。 | 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营运期结合区域规划设置完善的路面排 水系统,将雨季产生的路面径流通过道路两侧设置的雨水排水系统进行 初步过滤沉砂后,就近排入附近河涌; 废气: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细粒料堆放时应用篷布覆盖、运料车辆应采取覆盖措施等;采用环保型材料,从源头上减少热熔涂 料废气的产生量;使用优质燃料、确保机械工况良好;运营期禁止尾气排放超标车辆进入项目范围内;路旁设绿化带 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场所、加强施工管理、围栏施工,尽可能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安装隔声屏障和隔声窗相结合的环保工程措施,并增加 路侧绿化带。道路经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类标准、其他区域达到 2 类标准。 固体废物:施工期渣土指定的建筑垃圾受纳点排放,路面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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