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陶瓷成型工(一二三级)题库开发的公告
本次组织开发项目为陶瓷成型工题库开发(一、二级),题库更新(三级)。
一、参加开发的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开发机构必须是具备开发国家职业标准、题库职能的社会组织或有关机构。开发工作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开发机构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研究工作。项目组由专家和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允许跨部门跨单位择优选择项目组成员。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职业研发、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主持过同类项目开发研究的经验,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行业领军人物、或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研究员(或相当于副研究员)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开发机构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三人(含负责人),对所申报的项目有一定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
5. 开发项目负责人需真正组织项目研究全过程,并承担该项目实质性开发研究工作。每个负责人只能同时主持一个项目,最多同时参与两个项目。承担项目者如未按原计划完成,须待完成后方可申报新的项目。
二、项目研究经费
开发项目确定后,由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开发机构签订协议书后,按照协议条款分期拨付相关经费。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开发申请。开发机构负责人申报表(见***),并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申报表一式4份(含原件1份,复印件3份)报送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选择。
四、开发机构须遵守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有关规定,遵守相关法律和学术道德规范,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五、联系方式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209室
邮编:528000
咨询电话:0757-82717710。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1日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研发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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