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调节基金开征提上议程
市政府下发通知,16条措施稳定物价
明年考虑提高对低收入居民的价格补助基数、必要时启动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临时干预……市政府昨天(14日)下发通知,将从16个方面采取措施,力保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今年7月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呈上升趋势。市政府综合分析认为,粮油和副食品价格上涨过快,已一定程度上影响广大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特别是近期涨价风有蔓延至其他行业的势头,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11月以来,***、省政府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措施。我市也制定了十六条贯彻落实措施,并于昨天正式颁布实施《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部署稳定消费价格总体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这16条措施除了此前披露的“严控出台政府提价项目”、“做好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等举措外,还明确了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完善稳定价格应急处置机制、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等内容。内容兼顾生产、流通、存储、市场监管以及对特殊群体补贴等各个环节和领域,涉及工商、物价、交通、农业、经贸等多个政府部门。
“16条”还明确了多项惠民措施。如各区应根据物价上涨变化情况,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低保补助水平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保家庭生活水平不降低。《通知》还特别提出,在制定明年对低收入居民的补助时,应考虑今年价格上涨的情况,提高补助基数。在2009年实施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上涨与低收入居民临时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基础上,我市还将尽快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同时,《通知》也鼓励大型连锁超市、农副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在农副产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时,各地可在大型集贸市场或超市建立直销门店,以低于市场的价格销售肉菜等农副产品。
作为“16条”内容之一,价格调节基金的开征也提上了议事日程。《通知》指出,我市将加快《佛山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据了解,价格调节基金重点使用于政府实施价格紧急干预措施、粮油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发生异动和自然灾害等情况时,对重要商品的储备、生产基地建设和受到影响的生产经营者及低收入困难群众给予补贴、补助。据了解,我省在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今年11月底,省政府曾增拨50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用于稳定菜价。
16条措施
1、大力发展农业生产
2、稳定和保障农副产品供应
3、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
4、降低农副产品生产经营成本
5、鼓励产销见面,降低流通成本
6、规范市场和价格秩序
7、充分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自律
8、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9、加强价格成本监审
10、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
11、继续规范收费行为
12、做好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13、加快开征价格调节基金
14、完善稳定价格应急处置机制
15、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16、建立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