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佛山日报讯 记者蔡闻佳报道:健全政府和幼儿家庭合理分担办园成本机制、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昨日,《高明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方案围绕打造民生政府、高效政府、法治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等六个方面,涉及11个领域28项任务316个项目。
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高明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坚持区域价值提升导向、问题导向和民生导向。
方案提出,今年,高明区将确保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达50%;医疗方面则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增加儿科医疗服务供给。同时,到2014年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的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达到85%以上,居民医保的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高明还提出推进“网络行政”、“网络问政”、“网络监督”三网融合,建设政务数据中心,形成政务服务大后台。
记者了解到,该项工作从2014年起,将分三个节点推进。其中2014年全面启动,并初步实现政府治理能力、机关作风、服务水平、行政效能同步有效提升;到2016年,争取政府绩效水平位居珠三角县区前列;到2020年,争取成为全国同类县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