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至5月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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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自成立以来,全面贯彻辖区“山水林田湖”统一执法监管职责,以海域资源保护为根本、以国土环境空间治理为主要内容、以自然环境质量提升为导向,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25日,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共办理了44宗行政处罚案件,其中渔业案件31宗、环保案件6宗、水务案件5宗、查违案件2宗。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基本做到执法主体合法,对违法行为的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执法程序履行到位,集体讨论严格执行等。
统计数据显示,渔业领域违法案件占比较高,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将结合伏季休渔等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海区渔港执法力度,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宣贯教育,切实保障海洋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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