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一中上游段干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用地选址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的通告
按照《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就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一中上游段干流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涉及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一事予以公示:
茅洲河中上游段干流位于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东长路(十二号路-东明大道)以西、东明大道(根玉路东长路)以南,其综合整治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洪排涝工程、水质改善工程和生态景观工程。
《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属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建设的项目。 茅洲河中上游段干流综合整治工程属于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见***)符合前述规定。
本通告公示期30天(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2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发布外,同步在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http://www.szgm.gov.cn(光明新区政府在线)和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公示。
联系人:杨勋辉
联系电话:23466634、27403848(传真)
地址: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
邮编:518132
***:项目用地位置示意图(点击)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