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文艺创作扶持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区各文化协会及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光明区文化建设发展,加强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文艺创作扶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局拟开展2019年文艺创作扶持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获奖的符合条件的文艺作品或文学、艺术类原创精品;具体文艺作品奖励范围与奖励条件请看办法中第三章;文学、艺术类原创精品扶持范围与扶持条件请看办法中第二章;特色文化团体扶持条件详看办法中第四章。
二、提交材料
(一)《光明区文艺作品奖励申报表》《光明区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光明区特色文化团体扶持申报表》;
(二)申报单位的注册证明、个人的身份证明;
(三)有效获奖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文艺作品成稿或终稿;
(四)比赛、展览、演出、评比参与证明(组委会相关信息、报名表等),文艺作品创作完成后已签订的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到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初审盖章,初审通过后,请初审单位于4月27日前将初审通过名单及申报材料报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地址:光明区第三办公区223室;联系电话:88211759)。
三、结果公布
最终审核情况将在我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发放奖励资金。
特此通知。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