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起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我署于2016年10月正式成立)。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政府在线(www.szpsq.gov.cn)。如若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建设路60号街道办大楼901室,邮编:518118,电话:0755-28398909)。
一、概述
2016年10-12月,我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小组,建立健全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全面深入开展,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建立健全制度
我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公开操作规范,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程序以及工作分工,突出了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设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遵循严格依法、公开公正、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我署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除少数涉及国家、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其余如“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均列入信息目录范围,及时予以公布。
(三)着力提升信息公开监督力度
我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反映的问题,强化申请公开信息数据的分析研判,认真梳理申请公开反映的情况,定期开展信息公开指南核查、复查工作,切实就目录缺失、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10-12月,我署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7条。发布信息47条。其中,发布工作动态4条,通知公告0条,财政资金1条,统计数据0条,人事信息7条,业务工作2条,常见问题0条,其他信息33条。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我署主要通过互联网、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1.互联网。市民可以通过“坪山政府在线”网站查阅本署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可以向我署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报刊、广播、电视等。各部门通过《南方日报·坪山新闻》《深圳商报·坪山新闻》《深圳侨报·坪山专版》《南方都市报·坪山通》等中央、省、市、区主流媒体、坪山电视台、先锋898频率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6年10-12月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10-12月,我署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省物价、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向对方无偿提供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10-12月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
六、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专家解析、宣传视频和宣传图片栏目前信息量不足。
2.信息发布整体质量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2016年10-12月,我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对照国家、市、区的要求和公众期望,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我署也逐步改进。2017年,本署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国家、省、市、区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五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提升公开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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