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核实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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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4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查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要求,出具此证明书。
许可证号: | [2012]汕规建字第012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 |
发证日期: | 2014年4月30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 |
建设项目名称: | 汕头市委、市政府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
建设位置: | 新兴路5号 |
建设规模: | 1幢2-7层(局部8层),总建筑面积9092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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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23:01: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