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12月29日至30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俊潮主持会议,副主任林梃、王扬泽、陈棉生、黄晖阳,秘书长李绿岸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通声,副市长徐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草案)》的说明以及市人大农城工委的审查意见,分组审议了该条例(草案)。会议还审议《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表决通过《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该条例将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会议通过关于召开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15年2月4日在市区举行。审议通过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汕头市2014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同意市人大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并通过关于批准汕头市2014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为申请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提供支持的议案,并通过相关决议。会议要求,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融资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资金使用保障机制,用制度从源头规避各种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工,尽早发挥效益。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整治马路市场,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的议案(第33号)办理方案的报告,同意市人大农城工委对办理方案的初审报告,并通过相关决议。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到目前马路市场整治情况与议案提出的目标和市民群众的愿望还有较大差距,整治成效仍有待巩固。要加大协调力度,把马路市场整治工作上升到市政府层面的工作计划,强化部门协作,规范执法行为。要进一步完善三年行动计划,放眼长远计划,加大市、区两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监督和考核问责力度,使议案办理工作能够顺利推进,议案办理效果让代表们满意,为市民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规划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综合整治,突出重点整治道路交通隐患,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会议还听取市政府关于2013年汕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上,黄俊潮还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姚明安等同志颁发了市人大财经工作咨询顾问聘书。会议还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记者李敏通讯员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