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毅和电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加注电解液充电工序整治验收
2011年11月24日下午,龙湖区政府组织了区发改局和区铅酸蓄电池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对汕头市毅和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加注电解液后再充电”工序的污染整治情况进行联合验收。此次验收由龙湖区政府杨时亮副区长带队,区发改、监察、环保、卫生、经信、安监、公安、工商、供电、供水和属地新津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派员参加。验收组通过现场听取企业汇报,认真核对整治措施和设施,整治小组成员单位代表一致认为,汕头市毅和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各项整治工作基本能达到相关要求,具备恢复所申请的部分生产工序的试生产条件,允许其“加注电解液后再进行充电工序”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生产。各职能部门在肯定汕头市毅和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落实整治工作的同时,也结合各自相关管理工作要求对企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希望企业能继续遵守和落实铅酸蓄电池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章立制,完善管理,规范经营,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将企业做强做大。
汕头市毅和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是龙湖区内铅酸蓄电池组装加工企业。根据国家环保部等九部委《关于2011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对铅污染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该司由于卫生防护距离不足,于今年4月份被汕头市环保局龙湖分局责令停产整治至今。此次龙湖区政府组织多个职能部门对该司非生产许可证要求范围的“加注电解液后再进行充电工序”整治工作进行联合验收,既体现了区政府对铅酸蓄电池整治工作的重视,也是区政府服务经济、扶持企业的重要举措。(环保龙湖分局赵一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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