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光骏景房地产有限公司御海阳光(暂名)商品房及配套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 [2014]汕规建字第021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 |
日 期: |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龙光骏景房地产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御海阳光”(暂名)商品房及配套项目(一期) |
建设位置: | 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A02、A03组团 |
建设规模: | A02-06地块为12幢24—32层住宅(沿路设2层商铺)、15幢4层住宅、1幢1层物业服务用房、2层(局部1层)地下室、围墙,总建筑面积378571.18平方米,计容面积274***2.2平方米;A03-01地块为1幢5层幼儿园、围墙,总建筑面积7795.62平方米,计容面积7795.62平方米;A03-02地块为1幢7层社会停车楼、围墙,总建筑面积10244.32平方米,计容面积10244.32平方米;A03-03地块为2幢7层服务设施楼、1层地下室、围墙,总建筑面积40530.51平方米,计容面积35518.87平方米。
[2014]汕规建字第021号(变更之一) 同意予以本项目A02-06地块变更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变更后A02-06地块总建筑面积 378388.5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74703.95 平方米,容积率4.0。 2015年4月23日
[2014]汕规建字第021号(变更之二) 同意予以本项目A03-01地块(1幢5层幼儿园、围墙)、 A03-02地块(1幢6层社会停车楼、围墙)、A03-03地 块(2幢7层服务设施楼、1层地下室、围墙)变更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后A03-01地块总建筑面积7795.27 平方米,计容面积7795.27平方米,容积率1.2;A03-02 地块总建筑面积9986.86平方米,计容面积9725.89平方米, 容积率1.87;A03-03地块总建筑面积40957.44平方米, 计容面积35491.12平方米,容积率2.0。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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