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人民的一封公开信
汕头市副市长周镇松
2009年5月17日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是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今年助残日的主题是:“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在此,我谨代表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向全市21.85万名残疾人及其家属、向残疾人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并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全党、全国人民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喜迎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对于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特殊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重视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权利的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初步形成了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到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既与普通教育融合又相对独立的教育体系,尤其是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但由于我国残疾青少年数量多,特殊教育起步晚,基础薄弱,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盲、聋、智障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普遍低于健全儿童少年。据统计,我市现有“三残”儿童少年约9660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残童约2680人,但我市目前仅有市聋哑学校和澄海启智学校两所特殊教育学校,普校附设特教班14个,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仅400多名,远远不能满足特殊教育发展的需要。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关心特殊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既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客观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将其纳入法制轨道依法推进,切实改善残疾人教育状况,提高残疾人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是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惠民行动的具体体现。因此,加大力度发展我市特殊教育,全面推进特殊教育尤其是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帮助残疾孩子完成学业,激励残疾孩子发扬自强、自立、自尊、自爱精神,帮助他们融入社会,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应尽的义务。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爱的暖流绵绵不断,源远流长。我们的国家向有尊教兴学的优良传统,我们的民族素有积德行善、济贫扶危的传统美德。慈善助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善举。在这里我衷心地希望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残疾人特殊教育事业,伸出你热情的双手,敞开你友爱的胸怀,帮他们一把,扶他们一程,让盲童告别黑暗,让聋儿走出寂静,让折翅的小鸟重新插上翱翔的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