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摩托车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汕头市潮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的委托,对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摩托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CG201310
二、采购项目名称:摩托车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62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摩托车项目(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3、具有独立承担完成本项目建设能力;
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所采购车辆的合法生产商或经销商;
5、供应商应提供警用光盘,用于车辆办牌使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7、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所采购车辆的合法生产商或经销商;
8、供应商应提供警用光盘,用于车辆办牌使用;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2日14时5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潮阳区党政大楼一楼113房潮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0月22日15时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潮阳区党政大楼一楼113房潮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9月29日起至2013年10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带报名函、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汕头市潮阳区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潮阳区党政大楼一楼113房潮阳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5日17时。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3年9月29日起至10月10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潮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汕头市潮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招标文件请点击***自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赵***
电话:0754-83829252
传真:0754-83829252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党政大楼一楼113房潮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515100
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潮阳支行
全称:汕头市潮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1052***********367
采购人联系人:李***
电话:138****5321
邮编:515100
汕头市潮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摩托车(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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