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办事处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溪西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受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拟对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溪西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7-201912-002-0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溪西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374,349.***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溪西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3,374,349.***元
2.项目编号:GDQSST1901GC12002S
3.采购项目品目:其他建筑工程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完善溪西社区朝阳东街周边老厝片区原有雨污分流管道,未做雨污分流巷道新建雨水管,巷道原有雨污合流管作污水管用;居民委员会北面老厝片区原排水明沟作雨水管道用,巷道内新建污水管,接入主道路原有污水管道;个别工业厂房新建污水管接入主道路污水管。同时,户内存在雨、污水管道合流或雨、污水出户管错接的现象,需逐户排查、包括:道路工程、出户管路面拆除修复、化粪池开挖路面和修复、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建设中空壁缠绕管、建设污水井和整体化粪池等工程改造。管材采用甲供形式,另行采购供货。
4.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监管部门: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供应商及拟派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12 月25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01 月07 日09 时45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年01 月07 日09 时45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2 月 25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 止。
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汕樟路下蓬路段金鸥园D座东侧
采购人联系人:陈工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330274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96000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6650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