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深龙华安办预字〔2018〕10号)
【预警因由】
2018年11月7日,大浪街道浪口社区英泰路57号一废品收购站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经经促、消防部门初步排查,我区目前登记在案的再生资源回收场所共755家,普遍存在规模较小、生产环境恶劣、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等问题;同时,还有许多以加工为名义申领了营业执照,但实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经营单位未纳管,再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发生各类电气火灾事故风险较大,必须提前预警防范,强化风险管控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预警内容】
为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市、区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再生资源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龙华区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相关要求,特发布全区防范各类火灾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请区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再生资源等事故易发高发领域,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提前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一)认清形势、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11.7”火灾事故充分暴露出我区在再生资源行业等领域存在突出短板,同时第四季度天气干燥,火灾事故多发易发,赶工期、赶进度问题突出,安全形势极其严峻。各相关部门、各街道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使命担当,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心、更严的标准和更实的措施进一步强化我区火灾事故防范力度,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各司其职、持续发力,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部门各街道要瞄准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整合各方资源,调动一切力量,突出再生资源回收、城中村、“三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自行车和电气火灾等行业领域,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区经济促进局要切实履行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迅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认真部署落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统一再生资源领域规范整治标准,并加大对基层部门的指导力度,树立安全规范有序的企业典型;要牵头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城管、市场监管、环水及各街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及时取缔、查封一批无证经营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废品收购站;要积极组织各单位、各企业开展风险警示教育会,加大宣传引导;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在“疏”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扩大证照齐全再生资源企业规模。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要对需办理环保手续的再生资源收购站履行监管职责,对逾期未按规定办理证件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予以依法查处。龙华消防大队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专业监管职能,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范要求,制定专项检查方案。重点针对易燃易爆场所、商超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三小”场所、城中村、群租房等重点区域开展整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重点针对废品收购站减少导致的工业园区废弃材料堆积、高危工艺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工贸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过程的安全管控,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区社区网格管理办公室要广泛动员基础网格员,重点针对城中村、出租屋及“三小”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时将有关隐患报送至相关部门跟进处理。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华局要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企业,严厉打击营业执照与实际经营范围不一致的行为,深入整治经营乱象;同时严把准入关,从源头上进行把控。各街道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统筹联合经济、城管、查违、市监、安监、消防等部门,形成执法合力,针对辖区城中村家庭作坊式废品回收站、“二合一”场所要进行全面摸排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再生资源回收站,要一律依法查封、断电清人。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各街道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要亲临一线、亲自部署、亲自督查,确保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作用,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改。要明确执法检查清单和重点,做到检查执法到位。要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做到警示教育到位。要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全力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