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将设社区工作站→龙岗区开展社区建设工作调研
《深圳市社区建设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在社区设立社区工作站。11月25日,龙岗区副区长黄德鹏与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前往坑梓街道调研,重点围绕社区工作站的设立这一专题,认真听取了坑梓街道各方面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共同展开了讨论。
在社区设立的社区工作站,是农村城市化后将行政权力下沉到社区,迅速提升社区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和知识化水平的需要。新设的社区工作站完全独立于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居委会是并行的两个组织,分别担负不同职能。在调研座谈会上,龙岗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与坑梓街道相关部门及社区代表,就社区工作站的设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的发挥、社区管理体制、社区管理工作经费、社区固本强基项目建设、股份合作公司管理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值得探讨的意见和建议。
黄德鹏强调指出,在社区设立社区工作站是关系体制改革的大事,要充分提高认识;要结合各街道实际,认真开展社区工作站设立后如何增强社区功能,发挥原居委会联系群众的作用,处理各项具体事务,怎样正确处理好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工作站三者关系等方面的调研。并就各社区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在职能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社区居委会的监督下,承办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开展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帮助和支持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等问题展开调研,为完成社区工作站的设立工作作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