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关于开展青少年犯罪现状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根据国家、省、市“七五”普法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于近期征集有关机构对我区青少年犯罪现状开展社会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根据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我区青少年犯罪现状开展一次摸底调查,了解我区青少年犯罪现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便在今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紧跟时代步伐,实施“精准普法”,让我们的青少年普法工作更有导向性和有效性;
(二)通过样本选取、专家座谈、问卷调查及案卷查阅等方式,对我区青少年犯罪现状、存在问题进行调研;
(三)形成龙岗区青少年犯罪现状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应包括目前我区青少年犯罪的现状、产生的原因、导致的问题以及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等。
二、报名要求
(一)深圳市范围内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院校教学团队、培训机构等均可报名参与此次调研工作;
(二)报名单位需有多年从事法律服务或青少年教学教育工作经验,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的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跟进工作;
(三)报名单位需在报名时提交调研初步方案、报价表、单位资质证明及牵头负责人员相关工作证件的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
从2017年5月15日起至2017年5月21日止。
四、报名地点
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12楼1228室。
五、有关说明
(一)区司法局(区普法办)根据报名情况,结合机构资质、调研团队人员经验以及报价确定中选机构,并支付相关费用;
(二)中选机构需与区司法局签订合同,切实履行工作职能,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并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形成最终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求包含样本选取、专家座谈、问卷调查及案卷查阅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制定青少年犯罪状况问卷调查,分为“青少年卷”和“家长卷”,在学校、住宅小区等地方开展问卷调查工作,问卷调查人数不少于500人;
(四)中选机构需保证佐证材料及相关数据的真实可靠,没有涉及任何版权纠纷等,所提供的各种技术文档资料和说明文件必须客观、正确、齐全,不得弄虚作假。
(联系人:侯运杰,电话:28948012,传真:28948007)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