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考雇员资格复审考核雇用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龙岗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考雇员公告》,招考雇员体检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复审、考核、雇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职位招考考生的资格复审及考核
由各招考单位分别组织完成。
二、按类别招考考生的资格复审及考核
1、招考单位优先雇用
按类别招考的入围人员(入围人员是指经笔试、初审、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下同),由龙岗中心医院等11家按类别招考的单位,根据本单位招考各类别的名额,按该类别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优先等额对所在单位入围的临聘人员和夫妻分居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办理拟雇用手续。
请各招考单位于12:00前将拟雇用的入围人员名单和因超出本单位招考名额未被拟雇用的本单位入围人员名单报区卫生局人事科。
2、全区统筹选择雇用单位
按类别报考的入围人员,因超出本单位招考名额未被拟雇用的、现临聘单位没有招考名额的、其他未被招考单位优先拟雇用的、未在区内医疗卫生单位临聘的以龙岗区户籍条件报考的入围人员实行全区统筹,于15:00在区卫生局三楼会议室,按该类别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入围人员本人自行选择有空缺名额的拟雇用单位(空缺名额见附表),并由被选择到的拟雇用单位于负责对拟雇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核。
特别提示:由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需全区统筹选择拟雇用单位的入围人员本人按规定时间到现场选择拟雇用单位,未在区内医疗卫生单位临聘的以龙岗区户籍条件报考的入围人员由局人事科直接通知其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的入围人员按自动放弃选择拟雇用单位处理。
三、资格复审、考核工作要求
1、资格复审是根据招考条件对拟雇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2、考核内容是对考核拟雇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类别或职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对拟雇用人员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报区卫生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3、各单位将资格复审、考核结果于下午16:00前报局人事科。
四、公示
经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于17:00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7天(网址:http://www.lg.gov.cn/)。
五、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雇用的,且不违反《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关于录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各招考单位在公示结束的15天内,将拟雇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统一向龙岗区人事局申报审核后,办理雇用手续。
六、本公告已以深龙卫[2009]68号发文至局机关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并抄送了区分管领导和区人事局。请相关人员到本单位详细查阅。
附表:龙岗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考雇员空缺名额数。
类别 | 有空缺名额招考单位 | 合计 | |
名称 | 空缺数 | ||
医疗类 | 布吉医院 | 5 | 18 |
平湖医院 | 2 | ||
横岗医院 | 4 | ||
坪地医院 | 2 | ||
葵涌医院 | 4 | ||
南澳医院 | 1 | ||
护理类 | 布吉医院 | 2 | 14 |
平湖医院 | 7 | ||
葵涌医院 | 2 | ||
大鹏医院 | 2 | ||
南澳医院 | 1 | ||
医技类 | 布吉医院 | 2 | 8 |
横岗医院 | 2 | ||
坪地医院 | 2 | ||
大鹏医院 | 1 | ||
南澳医院 | 1 |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