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慢性病防治院搬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搬迁服务项目招标,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1 | 搬迁服务 | 项 | 1 | 15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本次招标搬迁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需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授权业务人员委托书(附法人代表及业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深圳市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对中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验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则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四、公示时间:2018年8 月20 日9:00起至8月24日17:00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 8 月 27日17:00前到深圳市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门诊楼4楼总务科报名(需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踏勘,并按要求报标)
六、递交标书截至时间:本项目实行院内公开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 8 月30日下午16:00前递交到深圳市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门诊楼4楼总务科。(逾期不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视为非实质响应,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深圳市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五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八、评审方法:优选低价中标
九、开标和结果公示:评标小组评审后进行结果公示。
重要提示:有关本次招标事宜,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关注区卫计局网站或电话的形式进行查询。投标人因疏忽,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4楼总务科
电话:0755- 28932669
深圳市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