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老干活动中心大楼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5〕121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5年4月14日至5月27日对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大楼改造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进行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大楼改造工程由深龙发改〔2012〕789号文计划立项,计划总投资409万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装饰工程、空调工程、水电工程和消防工程等。建设单位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该项目在区住建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深圳市江佳鸿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为2 770 050.87元。项目实施过程,设计变更增加工程较多,导致工程造价超出计划总投资10%以上,但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五届四十二次)批准,同意将项目超投资部分一并纳入竣工决算审计。项目监理单位为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13年3月26日开工,同年10月9日竣工验收。
二、工程审计情况
该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建安业预结算有限公司审核,送审价为4 590 253.66元,审计审定造价为4 451 553.20元(其中建安费4 088 065.58元),核减造价138 700.46元,核减率3.02%。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收到区财政局拨该工程款项286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但工程结算价超中标价较多;在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138 700.46元。主要核减原因为建安工程费核减111 888.51元;监理费核减6 118.93元;招标代理费核减5 337.***元;造价咨询费核减8 324.23元;施工图设计费核减2 251.15元;施工图审查费核减4 780元。
(二)多付深圳市深大源建筑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施工图审查费4 780元。该项目施工图审查费审定价9 800元,已付款14 580元,多付4 780元。
(三)项目结算价超中标价47.58%。该工程中标合同价为2 770 050.87元,建安费审定价为4 088 065.58元,超合同价1 318 014.71元,超幅为47.58%。主要原因为地下室地面及墙面做法变更、增加防水工程以及增加空调设备等。
(四)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竣工决算。该项目2013年10月竣工验收完毕,2015年3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138 700.46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的工程造价138 700.46元予以调减,工程造价以审定造价4 451 553.20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多付深圳市深大源建筑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施工图审查费4 780的问题。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的规定,多付的工程款4 780元建设单位予以追回。
(三)关于项目结算价超中标价较多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加强工程前期管理,提高合同的准确性,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并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四)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