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三项措施整治食品加工小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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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2008年10月23日下午,在斗门区食药安委办公室组织下,区食药安委主任、副区长陈依兰同志带领质监局、工商局、卫生监督及食药监管局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查看了斗门井岸镇部分小作坊,实地了解情况,并针对小作坊的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在某烧腊和豆腐加工点,各部门领导分别查看了小作坊生产场所的现场,对生产经营者经营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就如何进一步整治小作坊达成了一致意见,决定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创造条件进行集中加工,在井岸镇率先突破;二是对边远镇区的小作坊进行分类指导加强监管;三是对卫生条件差又不整改的加工点立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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