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湖街道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工作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经贸信息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关于活禽经营市场休市的通告》(深经贸信息农业字〔2016〕14号)等文件精神,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平湖街道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6年1月13日
平湖街道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经贸信息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关于活禽经营市场休市的通告》(深经贸信息农业字〔2016〕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各司其职、联防联控。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湖街道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王少雄(党工委委员)
副组长:黄燕青(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城管办、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动物防疫监督所、食(药)安办、平湖交管所、平湖市场监管所、平南市场监管所、平湖人民医院、深圳华侨医院、平湖预防保健所以及各社区工作站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食(药)安办,负责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工作;严健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水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联系人:陈玲,电话:85238591,传真:85238590,邮箱:lgphsab@163.com。
三、工作职责
(一)城管办:负责辖区各集贸市场外部禽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加强市场周边(含垃圾中转站)的清洗、消毒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及市场经营户做好除四害工作,确保市场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卫生。
(二)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负责查处市场外部非法从事畜禽养殖、交易、屠宰行为。
(三)动物防疫监督所:负责动物疫情的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做好辖区内养殖场(户)的摸底调查、登记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养殖场(户)和家禽摊档经营户及时消毒灭菌;向上级卫生部门通报禽流感疫情,并配合做好饲养人员健康监测工作等。
(四)食(药)安办:全面统筹辖区活禽市场监管工作。
(五)平湖交管所:督促各汽车站每日进行场站巡查,密切关注旅客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做好车站旅客进出站检查,严禁携带活禽进出汽车站。
(六)平湖市场监管所、平南市场监管所:牵头组织各自分管责任区内农贸市场落实1110措施、贯彻执行活禽零售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基础台账、监督检查从业人员卫生防护措施等;加强活禽市场休市期间的监管工作,对未按要求休市的活禽经营户依法进行查处;组织开展市场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查处非法经营活动。
(七)平湖人民医院、深圳华侨医院:成立院内专家组;组建医疗救援队伍;加强临床医生的专业知识培训;落实病人的隔离救治等措施;督促所属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做好隔离和接受医学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监护和有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八)平湖预防保健所:负责监测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相关工作。主要包括:组建疫情应急处理小组,开展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监管工作,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开展健康教育和易感人群保护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提请区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督促辖区医疗机构做好传染病管理和消毒隔离等工作。
(九)各社区工作站:加强对辖区农贸市场开办单位、服务管理单位及活禽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巡查监管工作。
四、奖励制度
街道对遵守休市通告规定的活禽经营户给予一定奖励,具体的奖励方法按照《关于对遵守通告规定休市的活禽经营者给予奖励的通知》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建立人感染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提高防控效能。
(二)加强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的监测。各医疗单位要切实规范发热门诊就诊流程,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工作,以便及早发现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病例,及早采取诊疗、隔离措施;卫生监督、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深入禽类养殖密集区和活禽交易市场等相关场所,集中开展禽流感疫情监测工作,发现活禽携带流感等传染病媒后,要果断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三)做好应急准备。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落实人员、技术、物质等相关保障措施,尤其是加强防护用品、有效抗病毒药品和临床救治器械等相关物质的储备,确保一旦出现人感染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能够迅速高效开展。
(四)广泛开展人禽流感防治知识普及宣传。各相关单位要通过普及宣传,帮助辖区了解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生物特性以及疫情发生、发展规律和传播途径,提高自我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