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建筑工程集团公司329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16年3月29日上午8:30时左右,位于我区坂田街道新天下(神舟)工业厂区百瑞达大厦及室外环境工程发生一起一人死亡的事故。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令)和《龙岗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区政府委托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由龙岗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住房建设局、坂田街道办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参加,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深圳市新天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湛江市建筑工程集团公司,项目经理吴光胜,幕墙专业分包单位为深圳市信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九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13年8月20日正式开工,目前处于收尾阶段。
(二)施工单位基本情况
湛江市建筑工程集团公司于1993年7月8日在湛江市成立,地址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民享路32号,法定代表人伍学斌。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资质。
深圳市信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30日在深圳成立,地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银盛大厦六座北楼,法定代表人李华中。该公司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资质。
二、事故经过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16年3月29日上午8:30时左右,该项目幕墙分包单位深圳市信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人陈日江与工友在四楼中庭顶部安装采光玻璃,装完一块玻璃,准备安装下一块玻璃时,陈日江解开了高空作业时的安全带,去拿刚刚装好的那块玻璃上的玻璃吸盘,提起玻璃吸盘的时候,可能用力过大,导致自己站立不稳,就从四楼顶部摔下。随后工友就拨打了120,经120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陈日江,男,26岁,广东湛江人。
(二)善后处理情况
2016年3月31日,深圳市坂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对深圳市信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死者家属进行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深圳市信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赔偿死者家属125 万元,事故善后赔偿工作已妥善解决。
三、事故原因与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经调查,陈日江生前身体健康,经公安侦查,也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陈日江高空作业解开安全带后身体失稳是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湛江市建筑工程集团公司作为总承包施工单位,应对项目整体的施工安全负责。该公司虽然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但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事发当日相关安全管理人员不在场。
深圳市信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应对其分包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责。该公司安全管理欠缺,高空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其未对工人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或者安全教育流于形式,作业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不强,导致事故发生。
(三)事故性质
经过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这是一起因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
四、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
总承包单位湛江市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对该起事故负重要责任,建议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湛江市建筑工程集团公司进行处罚。
专业分包单位深圳市信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安全防护欠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李华中给予行政处罚。
五、预防措施
湛江市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和深圳市信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认真总结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强化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力度,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湛江市建筑工程集团公司“3·29”死亡事故调查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