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龙城街道雅骏眼镜制造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龙岗区龙城街道雅骏眼镜制造厂城市更新单元被列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单元规划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13年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核发《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批准<龙岗区龙城街道雅骏眼镜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通知》(深规土〔2014〕51号)。现龙岗区龙城街道雅骏眼镜制造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已经我局审查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 786号)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的规定,现将规划修改事项予以公示。
一、 项目概况及规划修改内容
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处于如意路北侧,大运路西侧,龙兴大道东侧。修改事项如下:
在保证项目拆除用地范围、各地块建筑总量不变及各期公共配套用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申请对地块建筑覆盖率进行修改。
将01-01地块裙楼覆盖率由25%修改为40%;01-02、01-03、01-04地块裙楼覆盖率由65%修改为50%;01-04地块塔楼覆盖率由25%修改为35%。
二、 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1楼
2.项目现场
地址:龙城街道雅骏眼镜制造厂(如意路与大运路交汇处)
3.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城沙园路
(二)网上展示
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城市更新局)网站http://www.csgxb.lg.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16年12月6日起至2016年12月12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1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1楼
联系人:欧阳工 电话:28948117 传真:28948122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龙城街道雅骏眼镜制造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公示附图.rar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