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土地整备及房屋征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土地整备计划是保障规划实施和土地供应的重要手段,是土地整备工作及土地投融资的主要依据。为科学制定2015年土地整备计划,我市将开展2015年度土地整备计划的编制工作。根据《关于推进土地整备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1〕102号)和全市土地整备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开展2015年度土地整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
(二)市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卫生计生委、教育局、水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机场集团、水务集团、供电局、能源集团、燃气集团、盐田港集团、地铁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
(四)与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就土地整备达成意向的市场主体。
二、申报情形
拟在2015年安排土地整备、房屋征收和拆迁安置房建设的项目,均需进行申报,经综合平衡后纳入土地整备年度计划。包括:
(一)拟在2015年开展的土地整备项目
1.需要开展已征转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未征未转地处置、土地使用权收回及整体拆迁、统建上楼等土地整备工作的项目;
2.权属问题需要进一步理顺的国有储备土地处理项目;
3.通过填海(填江)造地取得土地的项目;
4.依法或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土地整备的其他项目。
(二)拟在2015年开展的房屋征收项目
主要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及重大项目涉及的房屋征收、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也包括涉及现有建构筑物清拆、土地遗留问题处理和建设用地清退项目。原则上:
1.市财政及区财政承担补偿费用支出的新建、续建项目需要申报;
2.市场主导的更新改造涉及的房屋拆迁项目不需要申报。
(三)土地整备项目配套的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
已落实用地,拟在2015年开展拆迁安置房建设的项目。
申报2015年度土地整备、房屋征收和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申报的土地整备项目原则上应在《深圳市土地整备专项规划(2011-2015)》确定的土地整备范围。对于未纳入2015年度土地整备计划及房屋征收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在2015年不予安排资金。
三、申报途径及要求
各申报主体应在申报时间内以公函的形式将相关纸质材料及图件提交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所在规划大厦的8楼805室。提交的申报材料请装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左上角要注明2015年度土地整备项目(或房屋征收项目)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5年各区(管委会)申报的用地总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14年土地整备计划安排的用地规模。
(二)对于已纳入2014年土地整备及房屋征收计划的续建项目,必须需填写相关的汇总表格及原始信息采集表,其他材料可有选择地提供。
(三)对于拟纳入2015年土地整备及房屋征收计划的新建项目应按照***1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四)各区(管委会)土地整备事务机构拟申报的项目报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后,再上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同时,为了逐步推进无纸化办公、完善数据整理及电子档案管理,各区(管委会)土地整备事务机构应在申报时间内在深圳市土地整备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土地整备信息平台)内同步完成申报工作,务必保证上报的纸质内容与在土地整备信息平台填报的电子数据一致,后续土地整备项目实施、资金申请、项目结算等业务将陆续在土地整备信息平台开展。
在使用土地整备信息平台开展申报工作前,需要各区(管委会)土地整备事务机构根据土地整备信息平台访问要求,做好网络介入、配置等工作。同时在接到本通知后,确定使用土地整备信息平台的用户信息和权限,并上报给市土地整备局。
有关土地整备信息平台访问和用户权限申请,请参看***8。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14年11月17日至12月5日
五、申报材料解释与说明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工作进行解释。详情可直接致电咨询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申报答疑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项目申报答疑联系人:李泳,电话:0755-82563426,传真:0755-82551045。
土地整备信息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文嘉,电话: 23934950,在线QQ:3136085233。
特此通知。
***:1.新建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2.2015年度土地整备项目申报原始信息采集表
3.32015年度土地整备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15年度拆迁安置房项目申报原始信息采集表
5.2015年度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申报原始信息采集表
6.2015年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申报汇总表
7.2015年区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申报汇总表
8.深圳市土地整备信息平台网络接入和登录用户账户申请要求
市规划国土委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