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台关于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的若干规定鼓励社会资本办医
本报讯(记者 黄涛)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深圳市政府日前签发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据悉,这是全国首创全过程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新政。
《规定》由市发改委、卫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和人力资源保障局5部门联合发布,从兴建、运营和发展全过程为社会资本办医制定了奖励政策。该文件是全国首创全过程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新政,筑巢引凤,希望能让深圳民营医院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据了解,2010年国家出台了《***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深圳此次出台的文件是对于国家意见的细化,结合了深圳民营医疗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记者从区卫人局了解到,2012年8月南山区民营医疗机构行业协会正式成立,在南山区卫人局注册社会医疗机构就有263家,其中门诊部63 家,诊所146家,今年又增加了7家。
为了满足深圳市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扩大医疗资源的有效供给,特别是响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深圳从人、财、物和税收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做大做强,重点就是社会办三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