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街道完善71个小区和6个城中村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及维护设施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发的《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中“进一步完善辖区住宅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分类投放和暂存设施,确保容器功能完好、标志清晰醒目、摆放合理有序”,及《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规范》文件精神,经研究,我街道拟采用自行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服务单位提供专业技术装备和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桃源街道71个小区和6个城中村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及维护设施设备项目
二、招标项目情况:
随着我办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深入,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逐步提高,厨余垃圾收运量得到提升,在71个小区和6个城中村中存在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不足、已投放使用的投放点中存在部分投放点设施设备不完善、破损未修复及地面硬化尺寸较小待扩容等问题。现需聘请一家服务单位完善及维护71个小区及6个城中村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设施设备。
三、招标需求:
以桃源街道辖区内71个小区和6个城中村中存在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不足、已投放使用的投放点中存在部分投放点设施设备不完善、破损未修复及地面硬化尺寸较小待扩容等问题为基础,以《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规范》为规范标准依据,完善桃源街道辖区内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及设施设备相关维护工作。
四、招标价格:
不超过93.2万元
五、投标公司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六、投标资料内容:
公司营业执照与经营范围证明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深圳信用网”中经营范围的相关内容截图,网址:https://www.szcredit.org.cn/web/index.html)、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方案及报价(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发出30日内。
八、合同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九、公示时间:
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2日。
十、定标方式:
采用集体议事法决定中标单位。
十一、相关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23日早10:00前,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封装处盖公司公章)送达桃源街道办事处招标办;
2.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3.投标响应不足三家时,另行发布招标公告。
特此公告。
桃源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16日
(联系人:韩媛媛 2699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