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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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经调查,下列44家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将下列44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特此公告。
珠海市斗门区民政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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