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大第2017000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邓启文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促进卫生人才优先发展,稳定区属医院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区医疗卫生人才现状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调查研究,并结合区住建局意见,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区医疗卫生系统人才总量和储备均不足,且流失严重,引进困难。全区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拥有水平分别为5.58人、2.29人和2.38人,均低于深圳市的平均水平,在全市各区中位居第3-5位。而目前,我区医疗卫生系统改扩建工程稳步推进,五年内,南山医院床位数由900张扩至3000张,蛇口医院新增床位700张,随着改扩建工程逐步推进,我区专业技术人才储备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另一方面,我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困难,尤其是临床实用型、高端、紧缺人才,主要原因有生活成本高、收入待遇无优势、人事和薪酬改革方向不确定等。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区委、区政府《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领航计划”打造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生态先行区的意见》及南山的“双中心”战略规划,积极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我局积极探索、多举并行,拟通过出台《南山区卫生系统人才认定和奖励办法》和《南山区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办法》等文件,以人才补助和配套住房等方式实现人才激励,拟对区内现有和即将引进的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和紧缺岗位人员进行认定和奖励,通过发放住房补贴、配套科研经费和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等方式,探索引进、选拔、培养一批素质精良的医疗卫生团队和优秀人才,提升我区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目前,两个《办法》已经根据各部门意见修订完毕,并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可行性论证,下一步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我区一直非常重视人才的住房问题,在房源不足的情况下,实施“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置为辅、租补结合、以补代租”的人才安居政策。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政策,目前我区医疗卫生系统单位的人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补贴或实物住房,缓解住房困难。
(一)申请补贴:1在职在编医疗卫生人才在本单位申领房改住房补贴;如认定为杰出或领军人才的,可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相应的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以上补贴不可同时享受。2、非在职在编医疗卫生人才符合条件的可自行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网站申请6000-12000元不等的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从2016年3月23日起,补贴标准已提高到15000-30000元);如认定为杰出或领军人才的,可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相应的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
(二)申请实物住房。1、在职在编医疗卫生人才可申请轮候租住我区政策性周转住房;符合申请条件的,登录市住房保障部门网站,同时或单独申请轮候购买安居型商品房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如认定为杰出或领军人才的,可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相应的实物住房。2、非在职在编医疗卫生人才符合申请条件的,登录市住房保障部门网站,同时或单独申请轮候购买安居型商品房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如认定为杰出或领军人才的,可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相应的实物住房。
(三)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人才可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的规定,办理提取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或购房、还房贷等。
专此回复。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19日